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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地税地[2008]92号
各区、县地方税务局、各分局:
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管理工作,完善清算管理程序和要求,提高清算质量和效率,现将新修订的《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:
一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是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环节,是依法行政,确保国家足额入库的重要保证。各局在强化土地增值税税款预征工作的同时,要认真贯彻落实《管理办法》的精神,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各项管理工作。
二、为了更好地开展清算工作,各局应依照《管理办法》,结合本地区土地增值税征管的实际情况,完善本局清算工作的具体工作流程,落实岗位责任,确保清算土地增值税税款工作的顺利实施。
三、对新《管理办法》发布前已受理的清算项目,可不要求纳税人修改鉴证报告。
四、从
附件:1.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
2.土地增值税清算申请表
3.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
4.土地增值税清算材料清单
5.土地增值税清算受理通知书
6.土地增值税清算补充材料通知书
7.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止核准通知书
8.土地增值税清算终止核准通知书
9.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
10.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准通知书
11.土地增值税四项成本核定通知书
12.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流程表
13.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
二ОО八年四月二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