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
关于我们
新闻资讯
政策法规
公开课程
专家团队
北大课程
讲义课程
音频课程
视频课程
微课学堂
在线答疑
答疑分享
联系我们
用户名
自动登录
找回密码
密 码
Previous
Next
8月22-23日-深圳-陈老师
8月15-17日-合肥-先进制造领先融资特训营
8月28-29日-成都-陈老师
先进制造总裁深修7班01
先进制造总裁深修7班
新闻资讯
政策法规
行业动态
公开课程
精彩回顾
专家团队
北大课程
讲义课程
音频课程
视频课程
微课学堂
在线答疑
答疑分享
联系我们
地产书店
企业招聘
Previous
Next
金旭红网上书店
金旭红网上书店
政策法规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09-04-07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
财税
[2006]162
号
2006-11-27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地方税务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:
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,完善税制,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:
一、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。
二、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、电网与电网之间(国家电网公司系统、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各级电网互供电量除外)签订的购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。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,不征收印花税。
三、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。
四、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。
北京国家会计学院
中国经济网
中国新闻网
新华网
人民网
经济参考网
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
北京市审计局
北京市工商局
北京市地方税务局
北京市国家税务局
国家工商总局
国家审计署
财政部
国家税务总局
首页
|
关于我们
|
新闻资讯
|
政策法规
|
公开课程
|
专家团队
|
北大课程
|
讲义课程
|
音频课程
|
视频课程
|
经典案例
|
在线答疑
|
答疑分享
|
最新课程
|
联系我们
版权所有:北京金旭红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:北京市通州区北苑155号
电话:010-81596740 手机:13311259952 E-mail:fdcqygl.com@163.com
京ICP备15016863号-1
京公网安备11011202000228号